异地缴存公积金可在深圳申请公积金贷款买房
来源:壹人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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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5-07-31
异地缴存公积金可在深圳申请公积金贷款买房
2015年4月14日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发布《关于提高住房公积金资金使用效率加快发展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的通知》,通知第三条表明,2015年8月1日起深圳市将扩大公积金贷款政策的覆盖范围。
1,深圳户籍职工异地缴存公积金的可在深圳申请公积金贷款买房
深圳户籍职工在异地工作且缴存公积金,想在深圳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只要在就业地连续6个月按时、足额缴存公积金,持就业地住房公积金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包括缴存明细),按照深圳公积金贷款政策要求,就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
2,
在深缴存不满6个月的,异地缴存时间可合并,
异地账户额度已转入深圳的,余额可计入贷款基数
曾经在异地缴存公积金、在深圳缴存不满6个月的职工,不限户籍,缴存时间根据原缴存地公积金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包括缴存明细)与在深圳市的公积金缴存时间合并计算。异地公积金账户额度已转入深圳的,申请贷款时账户余额可计入贷款基数。需要注意的是,职工申请贷款仍需符合深圳公积金贷款规定的其他条件。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