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7月福州福清社会保险缴费基数调整
来源:壹人事
阅读量:4398
时间:2015-10-09
2015年7月福州福清社会保险缴费基数调整
根据(闽人社文[2015]173号文件)精神,2014年度福州市城镇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58839元,结合福州福清当地医疗、生育保险有关规定,从2015年7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期间,职工
医疗、生育保险缴费基数按职下标准执行:
1,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月缴费基数最低不得低于3432.28元,最高不得超过14709.75元;生育
保险月缴费基数最低不得低于2941.75元,
最高不得超过14709.75元.
2,退休人员达不到规定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的
,
月缴费基数为2941.75元
,按10%的缴费费率补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用,月缴费额为294.2元。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