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鼓励支持企业用工和外出务工的意见

各县市区、阜阳经开区、阜合现代产业园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一、减轻企业稳岗负担
2.阶段性免交社会保险费。落实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保费用政策,2020年2月至6月免征中小微企业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单位缴费,2月至4月对大型企业减半征收。(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
4.帮助企业留住人才。鼓励企业通过保障薪资待遇、延长劳动合同期限等方式,留住因疫情暂时无法返岗的高层次或技师以上高技能人才,未上岗期间企业所付的薪资待遇,由属地财政资金按照50%的比例给予企业资助,每家企业最高不超过10万元。(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阜阳经开区、阜合现代产业园区管委会)
二、强化返岗复工运输保障
7.确保运输顺畅安全。交通运输部门要及时协调承运车辆,指导包车、拼车企业与承运企业按规定签订包车合同。承运企业要切实担负起包车途中疫情防控、安全运输和组织保障等责任,每车乘坐人数不得超过核载人数的50%。(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卫生健康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阜阳经开区、阜合现代产业园区管委会)
三、提升公共就业服务能力
10.发挥经营性中介机构作用。鼓励各类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为我市企业招聘员工,按就业超过3个月实际到岗人数每人500元最高不超过20万元标准给予补助。企业老员工招引新员工,参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标准予以奖励,由属地财政给予补助。(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阜阳经开区、阜合现代产业园区管委会)
四、筑牢贫困群体就业底线
13.做好贫困劳动者托底安置。对在公益岗位或居家就业的贫困劳动者,年工资收入高于3600元(含)低于6000元(不含)的,按实际工资收入的50%给予岗位补贴;年工资收入高于6000元(含)的,按实际工资收入的60%给予岗位补贴,年最高补贴金额不超过6000元。贫困劳动者外出务工的,给予100元至500元交通补贴,具体标准由各地自行制定。(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扶贫局、市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阜阳经开区、阜合现代产业园区管委会)
五、做好重点群体就业工作
16.完善高校毕业生就业举措。加强供需双方线上对接引导,深化就业协议网上鉴证,努力实现足不出户办理就业手续。视情调整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招聘、基层服务项目招募笔试面试时间。加强吸纳就业、灵活就业和创业者社保补贴以及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等政策的宣传解读,鼓励企业多接纳高校毕业生就业。(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阜阳经开区、阜合现代产业园区管委会)
市新型冠状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2020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