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0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工作的通知

来源:壹人事 阅读量:881 时间:2021-01-20
社群 HR社群

   住房公积金各缴存单位: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滁州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经第四届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研究同意,现就做好2020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缴存比例

   单位和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5%,不得高于12%。单位和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应一致。

   二、缴存基数和月缴存额

   2020年度我市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最高为19103元,最低为1748元。据此,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最高为4584元(单位和职工个人各2292元),最低为174元(单位和职工个人各87元)。

   三、执行时间

   2020年1月至2020年12月。

   四、申报方式

   (一)网上申报

   鼓励缴存单位登录滁州市住房公积金网上服务大厅“单位汇缴网上申报系统”,进行网上申报。具体申报操作流程见《操作指南》。

   (二)窗口申报

   1、缴存单位经办人员携带U盘至住房公积金服务窗口拷贝《汇缴变更清册》、《补缴清册》,用于完善相关信息。

   其中,缴存人数在10人以下的单位可以从滁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方网站下载上述表格。

   2、缴存单位相关信息完善后,单位经办人员将《汇缴变更清册》、《补缴清册》电子表格和纸质表格2份(加盖单位公章)送至住房公积金服务窗口。

   五、申报时间

   2020年7月20日至2020年9月25日。

   六、相关要求

   (一)各用人单位要依法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按规定为单位全体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单位纳入住房公积金缴存范围的人数应不低于社保缴纳人数。

   (二)缴存基数应为上年度职工个人月平均工资,工资总额按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国家统计局令1号)执行。

   (三)因缴存基数调整,2020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不足的,应当从2020年1月起补缴。

   (四)各缴存单位应对职工个人相关信息和缴存基数的准确性负责。单位和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基础信息如有错误或需要变更的,应及时更正,确保上报信息准确无误。

   (五)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分支机构将根据有关规定对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进行核查,对违规缴存问题将进行通报并责令纠正。单位未能连续及时足额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而影响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的,由单位承担责任。

   附:滁州市住房公积金网上服务大厅“单位汇缴网上申报系统”操作指南.docx

  

   滁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0年7月16日

壹人事目前可提供社保账户托管电子工资条节日福利员工花名册智能入职积分福利员工学习移动考勤员工体检等一站式人力资源服务。咨询壹人事“在线客服”或致电400-189-1900了解更多,也可以点击官网顶部【注册】,体验壹人事的各项产品。


产品与服务 产品与服务 更多 >
热门HR资料下载

热门HR资料下载

更多 >
热门总榜

热门总榜

换一换
1
苏州市生育一次性营养补助上调!超全申领指南来了→
2
岳阳生育津贴新政来袭,直接到账更安心!
3
惠州:@缴存职工 这种情形可以全额提取公积金账户余额→
4
杭州:企业职工养老金申领指南!请收好
5
失业了也能有保障!@十堰人,失业保险金最全指南来咯~
6
上海职工产前假、授乳假、陪产假都有哪些规定?分别有多少天?
7
无锡市失业保险金下限标准上调!
8
江苏2025年社会保险费缴费工资调整申报热点问答
9
成都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公式有调整!
10
北京:2025住房公积金年度缴存基数申报常见问题解答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