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的通知

来源:壹人事 阅读量:853 时间:2021-01-22
社群 HR社群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一、自2020年2月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除湖北省外)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以下统称省)可根据受疫情影响情况和基金承受能力,免征中小微企业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免征期限不超过5个月;对大型企业等其他参保单位(不含机关事业单位)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可减半征收,减征期限不超过3个月。

   三、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的企业,可申请缓缴社会保险费,缓缴期限原则上不超过6个月,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五、要确保参保人员社会保险权益不受影响,企业要依法履行好代扣代缴职工个人缴费的义务,社保经办机构要做好个人权益记录工作。

   七、各省要结合当地实际,按照本通知规定的减免范围和减免时限执行,规范和加强基金管理,不得自行出台其他减收增支政策。各省可根据减免情况,合理调整2020年基金收入预算。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  税务总局

   2020年2月20日

壹人事目前可提供社保账户托管电子工资条节日福利员工花名册智能入职积分福利员工学习移动考勤员工体检等一站式人力资源服务。咨询壹人事“在线客服”或致电400-189-1900了解更多,也可以点击官网顶部【注册】,体验壹人事的各项产品。


产品与服务 产品与服务 更多 >
热门HR资料下载

热门HR资料下载

更多 >
热门总榜

热门总榜

换一换
1
江苏2025年社会保险费缴费工资调整申报热点问答
2
徐州市就业政策集锦——失业保险类
3
经济补偿标准太低 竞业限制协议有效吗?
4
杭州:企业职工养老金申领指南!请收好
5
北京:2025住房公积金年度缴存基数申报常见问题解答
6
一地官宣!这笔钱直接发职工本人
7
江西省住房公积金“既提又贷”政策问答:购房提取、账户余额每月对冲还款…
8
竞业限制适用于哪些员工?
9
员工受指派参加其他公司团建受伤算工伤吗?
10
海南:生育津贴如何发放?单位还同时发放产假工资吗?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