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管理的通知
来源:壹人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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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1-02-01
HR社群

各县(市)办事处、管理部、中心各科室:
一、严格贷款申请人条件,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开户缴存日期距贷款申请日期必须满6个月;三类人(含进城务工人员、城镇个体工商户、城镇自由职业者)须连续缴交至贷款申请前一个月,且贷款时书面承诺贷后续缴。
三、落实贷款审批时限,除抵押外,受理、审批环节应不超过15个工作日。
五、切实提高贷款受理和审核能力,对提供虚假个人信用报告、购房“阴阳合同”、虚构劳务关系、购房后临时变更婚姻关系等情况申请公积金贷款的,各机构有权拒贷,并建立信息联动机制,保证贷款质量,防范资金风险。
2020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