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两份养老保险≠双份养老金,医保重复缴纳≠双份报销

交两份养老保险≠双份养老金,医保重复缴纳≠双份报销
目前我国社会基本保险根据保障对象与保险性质的不同,有城乡居民医保、职工医保、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职工养老保险等多项保险系统。并且因此前社保制度并不完善,参保信息并没有进行全国联网,在换地区参保时容易造成重复缴纳社保情况。然而基于社会保险重在以高覆盖面完成兜底的公平原则,无论是养老保险还是医疗保险,重复缴费都不会带来更高的待遇。
01 居民医保与职工医保重复缴费不等于双重报销
自2016年农村医疗保险政策与城乡医疗保险开始并轨后,社会基本医疗保险主要为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医保两项。
其中
城镇职工医保面向的是职工群体,由用人单位与个人以职工社保缴费基数*各自比例的金额标准,每月共同缴纳医保费用。
而城乡居民医保面向无其他基本医疗保障的当地户籍城乡居民,由政府补助和个人共同缴纳医保费用,参保个人每年缴纳规定费用。
两者缴费水平不一样,相应的医保报销比例也不一致。参保人只需要保留一个社会医疗保险关系(不包括商业保险),重复缴费的部分将进行退还。即使有重复缴费,在产生符合规定的医疗行为时,参保人也只能向一项医保申请报销,否则在退还钱款的基础上,还可能被停止一定时间内的医保报销资格。
02
养老保险跨险种、跨地区的多重缴费不等于双份养老金
同理,由于个人参保地区、工作状态的变化,可能会出现同时购买了城乡养老保险与职工养老保险、在多个地区都保留有社保关系等重复缴费情况。社会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不包括商业保险)一样,个人都只需要
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归集
、保留其中一项社保关系
。因为每个参保人员退休时,一个人只能享受一份社会养老保险待遇
。
重复参保期间缴纳的养老保险费(含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储存额)由养老保险经办机构退还,其中统筹基金退还原参保单位,个人账户储存额退还本人;原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企业养老保险的人员,重复参保期间缴纳的养老保险费(含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储存额)全部退还本人。
并且,在重复时间段内缴纳的养老金,不但账户资金之间不可累加,相应社保缴费年限也是不会累计的
。有人考虑到养老金计发中,每月基础养老金会和社保缴费年限正相关,就想通过同时重复缴费来增加社保缴费年限,根据以上社保条例实践,这也是无法实现的。
因各地参保信息不同步,有可能会出现个人参保人员重复领取养老保险待遇的现象。这属于一定程度的骗保行为,据社保部门相关管理人员指出,
如果拒不退还或未足额退还重复领取待遇的退休职工,由保留其养老保险关系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从其发放的养老保险待遇中在留足基本生活费后,逐月进行抵扣,抵扣不完的按国家相关政策规定处理。
同时,对拒不返还冒领社保基金的单位或个人,将列入社保失信黑名单,实施联合惩戒;对涉嫌违法违纪的,会及时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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