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暂免征收加工贸易企业内销税款缓税利息的通知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阅读量:471
时间:2020-04-15
HR社群

财关税〔2020〕13号
海关总署:
为稳定加工贸易发展,减轻企业负担,自2020年4月15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暂免征收加工贸易企业内销税款缓税利息。
特此通知。
财 政 部
2020年4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