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黄冈住房公积金缴存暂行办法(2021版)》的修订说明
来源:黄冈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
阅读量:457
时间:2021-07-02
HR社群

依据2021年全市住房公积金政策调研反馈的情况看,相比2020版,《黄冈住房公积金缴存暂行办法(2021版)》的修订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变化:
1.明确“去世职工不予补缴住房公积金”的规定。
修订理由:《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住房公积金的适用人群为“在职职工”,对于去世职工,不予补缴住房公积金。
2.支持全面推行住房公积金“跨省通办”服务事项办理。
修订理由: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35号)文件精神,设置“跨省通办”办理窗口,异地缴存职工可在我市申请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贷款等信息查询”“出具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正常退休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单位登记开户”“住房公积金单位及个人缴存信息变更”“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等6项业务事项。
相关链接:黄冈住房公积金缴存暂行办法(2021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