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日起执行,更加便民利民 我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有新政策
来源:呼和浩特新闻网
阅读量:604
时间:2021-07-19
8月1日起执行,更加便民利民 我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有新政策
近日,记者从自治区医保局了解到,8月1日起我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由本人使用扩展到家庭成员共济使用。
据介绍,自治区医保局落实自治区 “我为群众办实事”项目清单,进一步优化医疗保障服务,逐步推进个人账户改革措施落实到位,更加便民利民, 2021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由本人使用扩展到家庭成员共济使用。
2021年8月1日起,个人账户使用范围扩展到支付参保人员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以及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药品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费用。
*文章作者如标题处的来源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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