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深圳公积金政策调整,到手工资有这些变化!
7月深圳公积金政策调整,到手工资有这些变化!
相信在深圳打工的上班族
每个月都会有这么一笔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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它需要你按时缴纳
到了买房、租房的时候
就能派上大用场!
没错,这笔钱就是住房公积金
7月1日起
深圳就要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啦!
你猜它会不会对你的“荷包”有影响
自2021年7月1日起,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以下简称单位)应当调整并执行调整后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缴存基数为2020年职工个人月平均工资。
经国家统计局和广东省统计局核定反馈,深圳市2020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137310元,其中,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139436元(139436÷12≈11620元)。
调整后的缴存基数不得超过本市统计部门公布的2020年度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即不超过34860元(2020年度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1620元×3倍):
职工月平均工资(实行年薪制的按月均分)未超过上述限额的,以实际月平均工资作为缴存基数;超过上述限额的,以该限额作为缴存基数;调整后的缴存基数不得低于2200元。
单位及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下限各为5%,上限各为12%。单位可以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在规定的缴存比例下限和上限区间内自行选择合适的缴存比例。
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单位,可按深圳市相关政策规定提出降低缴存比例(低于5%)或缓缴申请,待单位效益好转后,再提高缴存比例或补缴缓缴的住房公积金。
①单位专办员可自主选择人脸识别和数字证书(密钥)其中任意一种方式完成身份认证,登录深圳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在线办理入口办理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调整业务。
②单位可在本市住房公积金归集银行业务网点办理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调整业务。
调整后的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执行期限为2021年7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2021年7月1日至调整当月之间少缴部分的住房公积金,单位在调整后应予以补缴。
本次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调整业务自2021年7月1日起开始办理。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均需要调整的,单位可同时申请办理调整手续。
单位在调整本单位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缴存比例时,应告知职工本人,接受职工监督,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调整部分的内容都了解完毕了,接下来教你怎么计算公积金的缴存。
深圳市公积金的缴纳标准为:缴存基数 x 缴存比例
职工个人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缴存比例;单位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缴存比例。
单位为职工缴纳和职工个人缴纳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应当相同。
而且,公积金的作用不只是买房哦平时的房租也可以提取出来用!
所以找工作的小伙伴,
知道了公积金对我们这么重要最好找一份“五险一金”都在线的工作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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