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养老保险政策 南通养老保险缴费档次哪些?
南通养老保险政策 南通养老保险缴费档次哪些?
南通养老保险新政
从市人社局了解到,我市近日出台《关于完善南通市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有关机制的通知》,新政完善了我市市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基础养老金调整以及补缴等多项机制,将于2020年元旦起实施。
第一大亮点
贯彻了尊老原则,首次增加了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享受中向高龄人员倾斜的设计,也就是说,年龄越大,可以在基础养老金之上再加发一个固定额,目前规定是市区年满65-74周岁的待遇领取人员,每人每月基础养老金高于基础养老金5元;75周岁以上的待遇领取人员,每人每月高于基础养老金10元。
第二大亮点
增加了缴费档次,鼓励有意愿的参保人多缴、多得。从2020年1月1日起,新增一个4000元的养老保险年缴费档次,调整完善后,我市市区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统一设定为7档,年缴费额分别为100元、500元、900元、1500元、2000元、3000元、4000元。为鼓励城乡居民早参保、长缴费、不断保,缴费满15年后,每多缴一年,领取待遇时每月加发2%的基础养老金;文件同时明确,有关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将根据城乡居民收入增长、物价变动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等其他社会保障标准调整情况,适时进行调整。
第三大亮点
首次明确了补缴参保享受待遇的机制。明确在2020年底前,凡具有本市市区户籍的年满60周岁未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城乡老年居民,可通过一次性补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至领取待遇规定的最低缴费年限,从补缴次月起按月领取养老金。具体来说,就是我市市区无养老保险待遇的老年居民,可以自主选择相应的缴费档次,最低补缴我市2011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建立至今的养老保险费,从补缴次月起,就可以领取属于自己的一份养老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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