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7月起,乌鲁木齐住房公积金基数上下限调整

乌鲁木齐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操作规范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三)职工因无房而租赁住房用于自住;
(五)职工死亡、被宣告死亡;
(七)出境定居;
(一)身份证
2、申请人委托配偶办理的,提供受托人身份证。
1、申请人提取公积金用于配偶方的,提供婚姻关系证明;
注意事项:
2、夫妻双方身份证信息需同婚姻关系证明一致。
(一)缴存职工或配偶发生住房性消费情形时,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三)非家庭关系多人共同购买自住住房的,仅允许一方共有人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已申请本中心住房公积金贷款尚未结清的,已签订按月还贷协议(对冲签约)的,名下住房公积金需在规定限额内优先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已婚的配偶也应当优先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
(一)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房)
所需资料:
(2)契税完税凭证
(1)购买本地商品房(经济适用房)以《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之日起二年内为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有效时限,逾期不再追溯办理,所购住房可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支付房款。
(3)《商品房买卖合同》中载明房屋用途为非住宅的不予办理。
2、购买异地商品房(经济适用房)
(1)《商品房买卖合同》
(3)开发商出具的售房账户证明原件。
(1)购买异地商品房(经济适用房)以《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之日起二年内为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有效时限,逾期不再追溯办理,所购住房可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支付房款。
(3)《商品房买卖合同》中载明房屋用途为非住宅的不予办理。
(二)购买二手房
(1)过户到提取人名下的《不动产权证》
(3)提取人银行借记卡
(1) 购买本地二手房以过户到提取人名下的《不动产权证》发证日期起二年内为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有效时限,逾期不再追溯办理,所购住房可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支付房款。
(3)所购住房近一年内多次交易(含二次)且已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现买受人(包括配偶)须在该套住房最近一次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满一年后才可办理。购房人应提供售房人身份证复印件,协助核查交易及提取信息,否则不予办理提取业务。
2、购买异地二手房所需资料:
(2)《房产买卖合同》
(4)提取申请人银行借记卡
注意事项
(1)购买异地二手房以过户到买受人名下的《不动产权证》发证日期起二年内为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有效时限,逾期不再追溯办理,所购住房可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支付房款。
(3)房屋所在地房产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是指房屋所在地房产管理部门盖章的《房产买卖合同》、房屋交易档案或包含出让方、受让方、房屋地址、成交金额、成交日期等信息的证明。
(5)柜台要求提供的其他佐证材料。
所需资料:
2、契税完税凭证
4、提取申请人银行借记卡
1、购买拍卖类住房以过户到买受人名下的《不动产权证》发证日期起二年内为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有效时限,逾期不再追溯办理,所购住房可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支付房款。
3、《不动产权证》中载明房屋用途为非住宅的不予办理。
1、购买房改房所需资料:
(2)单位售房账户证明
(1)《全产权补差计算表》
(3)单位售房账户证明
1、购买铁路系统房改房的,提供铁路部门出具的《购房证明》和售房账户证明。
(五)购买集资建房(统建房)
1、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立项批文(加盖单位印章)
3、集资建房(统建房)真实性承诺书
5、《政策性住房资金账户开户登记表》
1、《集资建房(统建房)协议》
1、购买异地(包括不属于中心管辖范围内)集资建房(统建房)办理提取业务,不需要备案审核。提取人提供所需资料中1、2、3项和《集资建房(统建房)协议》、售房账户证明在前台直接办理。
3、《集资建房(统建房)协议》中需载明房屋地址和房屋总价。
(六)购买征迁安置补偿房
1、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立项批文复印件(加盖单位印章)
3、《棚户区改造项目核准书》(国家建设项目征迁安置补偿房提供政府文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印章)
5、《安置补偿协议》(《棚改协议》或《征迁补偿协议》)
1、职工购买征迁安置补偿房以《安置补偿协议》(《棚改协议》、《征迁补偿协议》)签订之日起二年内为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有效时限,逾期不再追溯办理,所购住房可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支付房款。
3、合计提取额不得超过房屋总价和补偿价的差额,所提款项转入承建单位售房账户。
(七)建造自住住房
1、《用地批准书》
3、《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5、提取申请人银行借记卡
1、建造自住住房以取得《用地批准书》之日起二年内为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有效时限,逾期不再追溯办理,所建住房可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支付建造款。
3、合计提取额不得超过《工程预算报告》中的预算价格,所提款项转入提取申请人银行借记卡。
所需资料:
2、《建筑设计红线图》
5、《工程预算报告》
注意事项:
2、合计提取额不得超过《工程预算报告》中的预算价格,所提款项转入提取申请人银行借记卡。
所需资料:
2、《危房鉴定书》
4、提取申请人银行借记卡
1、大修自住住房以取得《危房鉴定书》之日起二年内为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有效时限,逾期不再追溯办理,所修住房可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支付维修款。
(十)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
《乌鲁木齐市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申请表》、身份证、结婚证、本人银行借记卡(工、农、中、建、交五大银行)
1、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竣工验收后乌鲁木齐市各区县建设局持相关资料到乌鲁木齐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归集管理科审核备案。
3、职工本人、配偶的住房公积金额度合并计算提取总额不得超过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费用扣除政府补贴、房屋维修基金后的单户个人所分摊的实际出资金额;
壹人事目前可提供社保账户托管、电子工资条、节日福利、员工花名册、智能入职、积分福利、员工学习、移动考勤、员工体检等一站式人力资源服务。咨询壹人事“在线客服”或致电400-189-1900了解更多,也可以点击官网顶部【注册】,体验壹人事的各项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