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的公告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阅读量:367 时间:2021-10-20 分享 复制链接 微信 新浪微博 QQ空间 微信扫码分享 复制链接成功 HR社群 加入HR交流社群50万HR人在这里 为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现将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公告如下: 自2021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15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第一条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 2021年3月31日 壹人事目前可提供全国中小微企业社保代缴、社保账户托管、电子工资条、薪资代发、节日福利、员工花名册等一站式人力资源服务。咨询壹人事“在线客服”或致电400-189-1900了解更多,也可以点击立即注册,体验壹人事的各项产品。 壹人事目前可提供社保账户托管、电子工资条、节日福利、员工花名册、智能入职、积分福利、员工学习、移动考勤、员工体检等一站式人力资源服务。咨询壹人事“在线客服”或致电400-189-1900了解更多,也可以点击官网顶部【注册】,体验壹人事的各项产品。 上一篇: 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关于2021-2030年支持新型显示产业发展进口税收政策管理办法的通知 下一篇: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出口退税率文库2021B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