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市补充工伤保险实施办法

来源:壹人事 阅读量:662 时间:2016-11-23
社群 HR社群

第一条为推动我市工伤保险事业健康发展,不断提高工伤保险待遇水平,保障工伤职工基本生活,防范用人单位工伤事故风险,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市行政区域内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和全部职工或者雇工(行政机关和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和职工除外)。

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应同时参加补充工伤保险。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原则上不得单独参加补充工伤保险。

第三条补充工伤保险费由参保单位向承保的商业保险机构缴纳,职工个人不缴费。工伤职工自参保单位缴费的次月起享受补充工伤保险待遇。

第四条参保单位缴纳补充工伤保险费以工伤保险三个行业基准费率为基准,划分为三个缴费档次:即属于一类行业风险的参保单位按每人每月6元标准缴费;属于二类行业风险的参保单位按每人每月8元标准缴费;属于三类行业风险的参保单位按每人每月10元标准缴费。

第五条参保单位未及时缴纳补充工伤保险费的,欠缴保费期间职工不享受补充工伤保险待遇,参保单位补缴补充工伤保险费后,工伤职工可享受除工亡补偿金以外的其他待遇。

第六条参保单位缴纳补充工伤保险费后,在保险期内职工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参保单位可向商业保险机构提出补充工伤保险补偿金支付申请:

(一)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认定,参保职工因工死亡的(含视同工亡);

(二)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认定,参保职工因工负伤(含视同工伤)并经丹东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伤残等级达到一级至十级的;

(三)参保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丹东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

(四)参保职工旧伤复发,经丹东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提高伤残等级的。

第七条参保职工的工伤保险待遇,在享受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相关待遇的基础上,再由商业保险机构按下列标准支付一次性补偿金:

(一)参保职工因工死亡的,支付一次性工亡补偿金15万元。

(二)参保职工因工伤残或患职业病的,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偿金,支付标准分别是:一级伤残8万元;二级伤残7万元;三级伤残6万元;四级伤残5万元;五级伤残4万元;六级伤残3万元;七级伤残1.2万元;八级伤残1万元;九级伤残0.8万元;十级伤残0.6万元。

(三)参保职工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需要生活护理的,支付一次性护理补偿金,支付标准分别是:生活完全不能自理8万元,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6万元,生活部分不能自理4万元。

(四)参保职工旧伤复发,经鉴定伤残等级提高的,每提高一个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偿金0.5万元。

第八条参保单位向商业保险机构申请办理补充工伤保险补偿金支付时,应提供下列资料:

(一)参保单位参加补充工伤保险或缴费材料;

(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出具的工亡、工伤认定结论通知书;

(三)丹东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出具的职工工伤(职业病)伤残等级或生活护理鉴定结论通知书。

第九条商业保险机构收到参保单位的补充工伤保险补偿金支付申请后,经审查符合保险责任且提供材料齐全的,应当及时受理,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办结支付手续。

第十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应对补充工伤保险的资金运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根据补充工伤保险资金的盈亏情况,适时调整缴费标准和支付标准。

第十一条本办法实施中的具体问题,由丹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丹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可根据本办法制定具体实施细则。

第十三条本办法自2013年5月1日起施行。

壹人事目前可提供社保账户托管电子工资条节日福利员工花名册智能入职积分福利员工学习移动考勤员工体检等一站式人力资源服务。咨询壹人事“在线客服”或致电400-189-1900了解更多,也可以点击官网顶部【注册】,体验壹人事的各项产品。


相关热门

相关热门

产品与服务 产品与服务 更多 >
热门HR资料下载

热门HR资料下载

更多 >
热门总榜

热门总榜

换一换
1
苏州市生育一次性营养补助上调!超全申领指南来了→
2
江苏2025年社会保险费缴费工资调整申报热点问答
3
杭州:企业职工养老金申领指南!请收好
4
惠州:@缴存职工 这种情形可以全额提取公积金账户余额→
5
上海职工产前假、授乳假、陪产假都有哪些规定?分别有多少天?
6
北京:2025住房公积金年度缴存基数申报常见问题解答
7
企业与试用期员工解除劳动合同,需支付经济补偿吗?
8
5月8日起北京公积金贷款利率下调0.25个百分点
9
青岛: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最新上下限发布
10
徐州市就业政策集锦——失业保险类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