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用工合同是否可以不缴纳社保,不签合同不交社保如何赔偿

有些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招聘"临时工",薪资待遇还不错,那"临时工"的结算方式违法吗?用人单位是否要为"临时工"缴纳社会保险费?
在全面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百日行动”专项检查中查处的一起行政处罚案件,或许能为你答疑解惑!咱们一起来看看吧!
案情简介在此次“百日行动”中,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对某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进行了执法检查,发现该公司用工人数较多,但社会保险申报人数极少。经查发现该公司大量使用的是目前流行的“日结工”,该公司堂而皇之地表示,“日结工”已购买意外保险,不需缴纳社会保险费。
本案办理过程中,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根据数据比对,对于用工超过一个月但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违法行为予以查处,对该公司在申报社会保险费数额时瞒报职工人数的违法行为责令限期改正,并作出了罚款人民币3100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以案说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江苏省社会保险征缴条例》第十条规定:“缴费单位应当根据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职工工资收入和费率按月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后,在规定的期限内按月缴纳社会保险费,并依法履行代扣代缴社会保险费的义务。”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时,瞒报工资总额或者职工人数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处瞒报工资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根据法律规定,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职工办理社会保险登记为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所谓“日结”仅为劳动报酬的结算周期,并不能成为用人单位逃避法定义务的说辞。
本案中,无锡人社通过系统逐月甚至逐日比对考勤等用工台账,对人力资源机构用工满30天未为员工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情况进行全面梳理,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依法对该公司立案查处。
临时工是否缴纳社保?1.临时工分为三种情况:
大多数公司基本上都会有临时工、实习生和试用期的员工,这些用工企业到底要不要帮忙交社保呢?很多人会存在误解,下面小编一一解答!
①签订劳动合同,定期发放劳动报酬。已经签订了劳动合同,那肯定形成了雇佣关系,是一定要缴纳社保的。
②签订劳务合同。这种属于服务的关系,是不用缴纳社保的。
③没有签订合同,但是实际上已经构成了劳动关系。这种情况也属于雇佣关系,也应该为其缴纳社保。
临时工交不交社保,取决于属于上述哪一种情况!
知识扩展:
2.实习生到单位来实习,不签订劳动合同,签订三方协议,有效期是签约日至毕业生到用人单位报到止。没有建立雇佣关系,不缴纳社保!
3.试用期员工,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的,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缴纳社保。不缴纳其实是不合法的,可以仲裁。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员工试用期也要交社保。
4.劳务派遣是由派遣单位缴纳社保,但是,用工单位要为其缴纳工伤,一旦出现伤亡会受连带责任的。
5.还有三种人不用缴纳社保:非全日制用工;退休返聘人员;聘用其他单位的停职人员。
关于社保问题还要看用工的人员和形式。
2021临时工按这个申报个税临时工按劳动雇佣关系,可以按照“工资薪金”申报个税;那临时工是非雇佣关系如何申报呢?
非雇佣关系申报个税如下:
1.非雇佣关系按照劳务报酬申报个税;
2.若劳务报酬属于一次性的收入,就按次申报;如果是按月连续的收入,那就按月申报;
3.应纳税所得额计算:
①收入≤4000,则应纳税所得额=收入-800;
②收入>4000,则应纳税所得额=收入*(1-20%)。
4.劳务报酬的预扣预缴率是:
5.如果收入没有达到起征点,预缴的个税是0,那也要申报个税哦!
6.临时工是由劳务派遣公司提供的。企业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合同,且企业支付派遣公司劳务费的。
企业不需要为其代扣个税,此时企业与临时工不存在实际雇佣关系。
7.如果两家相关联的A和B公司,A公司的员工在本公司本地缴纳社保,由于种种原因,A公司没有钱发工资,B公司就给发了,那怎么申报个税?
这种情况属于B公司垫付的A公司的工资款,B公司和A 公司挂其他应收款往来就可以了,不用申报A 公司员工的个税。
非雇佣关系按照劳务报酬申报个税,申报时先维护员工信息,再进行申报,如果不再为公司服务也不用再支付报酬了,那要解除人员关系。
壹人事目前可提供全国中小微企业社保代缴、社保账户托管、电子工资条、薪资代发、节日福利、员工花名册等一站式人力资源服务。咨询壹人事“在线客服”或致电400-189-1900了解更多,也可以点击立即注册,体验壹人事的各项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