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企业减负2.2亿元:长春市阶段性降低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再延续一年
日前,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长春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长春市税务局、长春市医疗保障局、长春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等五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工伤保险费率政策的通知》(长人社联﹝2021﹞9号),自2021年5月1日起,延续实行长春市工伤保险费率以现行应缴费率为基础下调50%的政策,期限至2022年4月30日,此项政策将为2.98万户参保企业减负约2.2亿元。
2020年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长春市人社局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决策部署,多措并举,强化保障,通过“免、减、缓、降”工伤保险减负政策,纾解企业困难,支持稳定和扩大就业,为推动长春市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而在2020年底,工伤保险保险费减免政策已到期,从今年1月1日起按规定恢复正常费率征收。但考虑到疫情风险仍然存在,部分企业压力可能较大,长春市人社局按照国家和省统一部署,阶段性降低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在今年4月底到期后,再延长1年至2022年4月30日,这是长春市人社局落实惠企援企政策、优化营商环境、支持企业发展的又一项具体举措。至此,从2018年开始我市阶段性降低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已实现“四连降”。
为确保惠企援企政策落实落地,收到实效,长春市人社局等五部门要求各相关单位和各工伤保险经办机构要通过多种形式、多种渠道,加强政策宣传解读,确保参保人员工伤保险待遇足额发放,要加强工伤保险经办服务,及时解决用人单位在办理工伤保险惠企政策遇到的问题及情况。
中国吉林网 吉刻APP 记者 李易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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