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咨询:企业新入职员工如何缴纳社保?

大小新闻客户端12月3日讯(记者 夏丹 通讯员 华元)咨询:企业新入职员工,从来没缴纳过社保,需要带哪些资料去窗口办理增员手续?
答复:我市参保单位在办理完就业、用工备案手续后,通过“烟台市社会保险单位网上服务系统”自行申报办理社会保险缴费增、减员登记业务。办理完成后将增员材料:《企业缴纳社会保险费增加表》、《劳动用工备案花名册》,或减员材料:《企业缴纳社会保险费减少表》、《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存档备查。
咨询:我之前特意去大厅改过手机号,现在又显示手机号为空,请问手机号码修改怎么操作?
答复:我市单位在职职工以及退休职工的手机号码修改可以由用人单位登录烟台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系统单位端直接修改,不需要参保职工现场办理。对于社保中断的参保职工,可以由参保人员或委托代理人,持参保人员身份证或者社保卡原件,在烟台市范围内,任一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内设的自助终端,完成手机号码登记或变更。
咨询:我是山东省外户口,今年45周岁,今年第一年在单位缴纳养老保险(5险,以前没缴纳过),如果到退休年龄没缴够年限,剩余部分怎么缴纳,需要缴纳几个险种。退休后,退休金到缴存地领取还是到户口所在地领取?
答复:省外户籍人员在我市参加社保缴费的,根据要求在我市缴费年限满10年,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方可享受基本养老待遇。如果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缴费不满10年的,应该转回户籍地继续缴费,或者选择将职工养老转移至居民养老保险享受待遇。如果还有不明白的地方,可以进一步咨询参保地社保机构。
咨询:我单位有个十级工伤人员,请问十级工伤职工辞职后应该获得什么赔偿?按照什么标准补助?
答复:我市参保的工伤职工被鉴定为十级伤残的,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以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本人4个月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8个月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职工被确诊为职业病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在上述标准基础上加发50%。工伤职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每减少1年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递减20%。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年的按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全额的10%支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者按规定办理了退休手续的,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责任编辑:柳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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