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阶段性减免社保费不减损个人权益,职工养老金不受影响
来源: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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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2-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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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都讯 为降低疫情带来的影响,广东出台大量阶段性减免政策。这对于未来职工养老金的领取是否受影响?2月28日,广东省政府新闻办举行第34场疫情防控新闻发布会,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党组成员、省社保局局长阙广长在发布会上透露,国家已明确在实施阶段性减免社保费政策时不减损个人的权益。
阙广长说,国家在制定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保费的政策时,不但考虑了减轻企业负担,同时也充分考虑到了切实保障参保人的合法权益。明确规定了在实施阶段减免社保费政策时不减损个人的权益。
阙广长介绍,在疫情期间,参保人社会保险待遇也不受影响。在减免或者延期缴纳社保费期间,符合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参保人,可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待遇。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暂时按照延期缴费前的缴费情况来核定待遇。待延期缴费补缴到账后,再从正常缴费来重新核定待遇,并补发待遇。在这个时候用人单位也可以优先为达到退休年龄的职工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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