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南宁调整医保上下限的通知,2022-08生效,南宁
来源:壹人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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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2-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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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布2022年度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相关标准的通知》相关要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2022年度缴费基数统一使用上年度全区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74362元计算,即6197元/月。2022年南宁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长期护理保险缴费基数下限为3718.2元/月,缴费上限为18591元/月。南宁市将从2022年8月起按照新的缴费基数核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长期护理保险缴费金额,并同步进行2022年1-7月的缴费基数差额调整,
以上内容开始生效时间为2022-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