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10月起恢复深圳医疗保险单位缴存比例的通知,2022-10生效,深圳罗湖
来源:壹人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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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2-10-18
2022年4月1日至9月30日,共6个月。深圳市免征单位为职工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一档、二档、三档缴纳的地方补充医疗保险费单位缴费部分(费率分别为0.2%、0.1%、0.05%)。因此自2022年10月起,深圳市将恢复医疗保险各档次的单位比例,如下: 医疗保险一档(基本医疗+地方补充医疗):由6%恢复回6.2%。 医疗保险二档(基本医疗+地方补充医疗):由0.5%恢复回0.6%。 医疗保险三档(基本医疗+地方补充医疗):由0.4%恢复回0.45%。 附:深圳市医疗保障局关于阶段性免征地方补充医疗保险费单位缴费部分的通知:http://hsa.sz.gov.cn/fzlm/znts/cnyc/content/post_9675635.html
以上内容开始生效时间为202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