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社会保险补贴,领社会保险缴费补贴啦

来源:壹人事 阅读量:545 时间:2022-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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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佛山12345

受理范围

1、补贴对象

就业困难人员或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

2、补贴条件

 

就业困难人员或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后,已向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以灵活就业类型登记就业,并以个人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申请灵活就业社保补贴。

备注:

1.高校毕业生: 指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包括普通高等学校的全日制本专科毕业生,以及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硕士、博士毕业生。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获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的国(境)外高校毕业生,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享受本清单有关扶持政策;

2. 以就业困难人员身份 享受政策时,各项社保补贴的期限累计不得超过3年,首次享受时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除外;以高校毕业生身份享受政策时,各项社保补贴的期限累计不得超过3年。

3.就业创业补贴所称“以上”、“以下”、“以内”、“不超过”、“不低于”、“不高于”、“不足”等,均包含本数;

 

4.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推进人社领域惠民惠农补贴资金使用社会保障卡发放的通知》要求,补贴将发放至社会保障卡(金融账户)。

3、灵活就业范畴

1.灵活就业是指:

①从事社区公共管理服务或居民生活服务,包括从事城市管理服务、社区便民利民服务、老年服务、家政服务等临时性就业形式;

②从事家庭手工业、工艺作坊、到农村承包种养业;

 

③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务服务的临时工、季节工、承包工、小时工、派遣工等(《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八条,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

④利用互联网新业态实现灵活就业的劳动者;

⑤其他区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规定的灵活就业形式。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列入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范围:

(1)以个人身份参加社会保险,但没有从事任何方式就业活动的。

 

(2)未经灵活就业方式审核和灵活就业登记的。

(3)没有以个人身份参加社会保险,但以个人身份参加其他形式社会保险的(如参加新型农村养老保险的)。

(4)已享受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等就业优惠扶持政策期满的。

(5)被用人单位雇用(全日制用工),使用期满1年,形成事实劳动关系,但以个人身份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的。

(6)其他区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规定的不列入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范围的形式。

 

补贴标准和期限

1、补贴标准

每月按实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50%,给予灵活就业社保补贴。

2、补贴限期

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人员可延长至退休(以初次申请社会保险补贴年龄为准),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

 

申请材料

(一)《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申请表》;

(二)符合条件人员基本身份类证明(身份证);

(三)属本市户籍就业困难人员无须提供资料,属本省外市户籍就业困难人员的需提交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的《就业创业证》(以就业困难人员身份申请时提供);

(四)毕业证书(以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身份申请时提供)。

 

办理流程

1、办理时限

1.补贴对象原则上应按季度(或半年)向参保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对上季度(或半年)已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补贴。首次补贴申请应于办理就业登记之日起1年内提出。

2.条件符合、资料齐全,予以20个工作日办结(公示5个工作日)。

2、网上办理流程

 

登录佛山扶持通(https://fsfczj.foshan.gov.cn)进行网上申请。

3、窗口办理流程

(1) 申请 。申请人向灵活就业社会保险缴费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

(2) 受理审核 。接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并通过高拍仪录入系统,即刻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出具《受理通知书》,并在《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申请表》上加具审核意见,提交上一级复核;

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退回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材料不齐的,当场出具《行政审批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后重新受理。

 

(3) 复核 。复核人员对材料进行复核,在5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核意见,并在《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申请表》上加具复核意见,提交上一级审批。

(4) 审批 。对受理审核机构提交的申请资料进行审批,并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在《灵活就业社保补贴汇总审批表》加具审批意见。

(5)审批人员须在公示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 作出审批决定 。并将审批结果以短信的形式送达申请人。

(6) 核定划拨 。财政部门对《灵活就业社保补贴汇总审批表》进行核定,核定无误的,将资金划拨至申请单位账户,人社部门跟踪并记录资金划拨情况。

Q

 

市民成功申请灵活就业社保补贴后, 是否需要定期再去办理就业备案登记?

A

答:已经以灵活就业类型登记就业的,无需定期再办理就业登记。

编辑 | 醉美南庄编辑部

审校 | 南庄镇宣传文体旅游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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