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五举措推动社保惠民,你感受到这些便利了吗?!

落实降费政策,降低企业运行成本。紧密围绕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要求,着力推动实现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坚决贯彻中央和自治区“三去一降一补”的决策部署,落实“两降五缓三免一落实”等一系列降低企业人工成本政策,减轻企业人力资源成本,支持企业健康发展。降低养老、失业保险费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从20%降低至18%;失业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由1.5%调整至0.5%;缓缴困难企业五项社会保险费。允许暂时无力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困难企业缓缴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5项社会保险费;免除化解过剩产能退养人员三项社会保险费。免除钢铁、煤炭行业化解产能过剩内部退养人员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费;落实各项已出台的降低生育和工伤保险费率政策。生育保险费率由0.8%降至0.5%;工伤保险基准费率从3个类别细化到8个档次,最低费率0.2%,平均费率由0.87%降低至0.71%;同时,落实企业不再为已满最低缴费年限的退休、退职人员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政策。2016年5月至今,全区五项保险共降低企业运行成本78.61亿元。
乌鲁木齐晚报全媒体讯(记者史传芝)参保范围扩大、贫困人员医疗保险报销比例提高、降低企业人工成本政策落实……自治区多项举措满足群众社保需求,助企业降低运行成本。
4月7日,记者从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了解到,今年以来,该厅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自治区第九次党代会精神,聚焦总目标,以社保惠民工程为抓手,从五个方面着手为群众添福祉、增便利。
全面实施全民参保计划,不断扩大参保范围。强化部门协调配合,完善与公安、扶贫、民政、教育等部门的信息共享机制,形成合力。实施自治区农村居民参保春季行动,紧紧围绕脱贫攻坚,推进农村居民参加养老保险、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参保全覆盖。截至2018年2月底,全区基本养老保险参保1070.7万人,比2017年底增加2.7万人;全区基本医疗保险参保1914万人,比2017年底增加47.4万人。
扩大跨省异地就医范围,切实满足群众就医需求。在2017年实现与全国所有省区市和兵团的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基础上,持续扩大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宣传力度,优化群众转诊转院手续,实现转诊转院手续在医院一站式办理。强化信息联网服务,实现基本医疗、大额医疗、大病医疗保险费用在医院“一单式”结算。加快建立城乡居民异地就医结算机制,建立业务经办、问题处理协同机制,及时解决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极大地方便了我区广大参保人员,尤其是异地居住、外出务工、“双创”等人员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不断增强群众获得感,提高满意度。截至2018年2月底,全区已累计上传跨省定点医疗机构664家,覆盖了全部县市和20%的乡镇。在国家异地就医平台累计备案7.7万人,跨省异地就医结算0.65万人次,总费用1.28亿元,医保基金支付0.92亿元。
实施医保精准扶贫,防止群众因病致贫返贫。狠抓自治区22个深度贫困县深度贫困人口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工作,建立南疆四地州深度贫困县贫困人员参保、未参保台账,对未参保人员情况进行调度,逐个筛查核实人员信息,确保应保尽保。提高贫困人员医疗保险报销比例,设立深度贫困人员补充医疗保险,进一步完善经办流程,确保深度贫困人员便捷就医,有效防止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目前全区深度贫困人口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达99.7%,基本实现全覆盖。今年前两个月,全区深度贫困人口住院和门诊诊疗24.52万人次,费用总额1.49亿元,医保支付费用1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