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部明确:试用期必须为员工缴纳社保!关于社保缴纳,这几种情形都违法

在试用期内,用人单位可以考察了解劳动者是否符合招用条件、能否适应所从事的工作等;
劳动者也可以通过试用期来了解用人单位提供的劳动条件是否符合劳动合同的标准,自己能否适应新的工作环境、能否胜任用人单位所安排的岗位及工作任务。
对于新入职的员工,不管劳动合同期限多长,有的用人单位告诉员工 ,试用期都是6个月 ,说这是《劳动合同法》规定的。
这显然是不对的!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试用期的时间是根据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来设定的:
注意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1次试用期 。
去一家公司工作,单位跟你说要等到试用期满后再与你签订劳动合同,或者公司在试用期期间只与你签订试用期合同, 这两种做法都是不合法的。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用人单位应在实际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否则自第二个月起需要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
所以,准毕业生们记住了,只要与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单位就应该和你签订劳动合同。
不管有没有试用期,如果有单位不签合同的情况,可以先跟单位协商,尽快签订合同。
如果单位硬是不同意签订,那么你最好保留好和工作有关系的记录,等到离职后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期间有几个月没签劳动合同,就可以要求公司赔偿几个月的双倍工资 ,最多不超11个月。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 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 ,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只要和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单位就必须为职工参保,这是法律强制规定的, 即使是在试用期,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也不能不交社保。
《劳动合同法》中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社会保险法》也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因此, 员工在试用期也有权享受各项社会保险 , 包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除了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个人不需缴费外,其它三个险种,单位和个人按相关比例共同缴费。
有一些公司会在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时要求员工出具一份书面承诺,承诺书中写明: 员工自愿放弃该公司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公司将社会保险费作为工资的组成部分,直接支付给员工。
其实这是 不合理且违法 的,根据《社会保险法》、《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为劳动者参加社会保险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系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该项义务不能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通过约定变更或者放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 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所以,即使是在试用期,即使双方协商一致, 也不能不缴纳社保,单位按规定缴纳社保,员工才能在遇到 医疗、失业、养老等 问题的时候有所保障。
一些用人单位不给员工缴纳社保,但是会给员工发一笔补贴费,用现金代替社保缴纳, 这也是不合理且违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