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来源:今日头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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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2-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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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两条是关于我国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适用范围的规定。
每部法律法规均有其特定的适用范围和调整对象。
法律的适用范围是指法律的时间效力、空间效力和对人的效力。
法律的时间效力,是指法律开始生效的时间和终止生效的时间。
法律的空间效力,是指法律发生效力的地域范围,即法律在哪些地域有效力,适用于哪些地区。
法律对人的效力,指法律对什么人生效,如有的法律适用于全国公民,有的法律只适用于一部分公民。
根据上述我国劳动法第二条和劳动合同法第二条的规定,该两部法律的空间效力即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即 特指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拥有 主权 的 香港 特别行政区、 澳门 特别行政区以及 台湾省 之外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领土 。
对人的效力方面,即为该两条中规定的“劳动者”和“用人单位”。
劳动法意义上的“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有其特定的含义和范围,不是任何“劳动者”和“单位”,都可以成为劳动法律法规调整和保护的对象。
对于“用人单位”,该两条用列举的方式,规定了部分具有用人单位主体资格的主体类型,即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另外,其他法律法规还规定了劳动法意义上的用人单位的其他类型,我们将在后面具体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