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这样保护因工受伤者

乌鲁木齐晚报全媒体讯(记者张梦婷)8月2日,晚报融媒·帮您办律师团成员接待了专程前来咨询的市民赵先生。赵先生说,自己因工伤不能从事原岗位工作,对于公司给自己的安置和赔偿办法有疑问。
我们的值班律师尕文和对赵先生的疑问给予了详细解答。
赵先生:我两年前在工作中被坠落的重物砸到,鉴定为工伤8级。伤好后,回到原公司上班,应该得到怎样的安置和补偿?
尕文和:劳动者在工伤康复后可享受一次免费的劳动能力鉴定,根据劳动能力的鉴定结果,劳动者可以根据伤残级别的不同享受不同的待遇。
首先,是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级到十级伤残,发放的伤残补助金是本人月缴费基数的27倍到7倍。伤残程度越轻,补助金越少。
第二,工伤1至4级的职工,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领取病残津贴待遇。这一问题最大的特点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不解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还要给职工缴纳社保直至退休。
一级伤残的伤残津贴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85%,三级80%,四级75%。相应的伤残津贴标准,会根据社会平均工资的增长而不断调整增加。
如果是五六级伤残的职工,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安排工作的,可以退出工作岗位,用人单位发放伤残津贴。伤残津贴标准为本人工资的70%和60%。相应工资是由用人单位承担。五六级伤残职工,用人单位不可以解除劳动关系,但是职工可以主动申请解除劳动关系。
《工伤保险条例》还规定了,劳动者除补助金外,应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对于七至十级伤残职工,如果愿意留在原单位工作的,企业调岗应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
赵先生:上个月我辞职了,听说按照法律规定,公司应该给我一笔补偿,我想知道这笔钱是怎么核算的?
尕文和:工伤5至10级的职工,如果双方解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同时工伤保险基金会向劳动者支付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以解除、终止劳动关系时所在州、市(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五级伤残职工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分别按27个月和11个月计发,六级伤残职工分别按24个月和10个月计发。
七级伤残职工分别按21个月和9个月计发,八级伤残职工分别按18个月和8个月计发,九级伤残职工分别按15个月和7个月计发,十级伤残职工分别按12个月和6个月计发。患职业病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在此标准基础上增发20%。
因此,您拿到的补助应该包括: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18×月平均工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8×月平均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