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漏打卡被辞退”背离考勤管理初衷

员工因为漏打卡11次,被公司辞退,用人单位的决定是否合法?不久前,《工人日报》报道了这样一则案例,引发网友关注。
据报道,王某于2019年入职一家房产公司,但在2021年10月13日,该公司向王某发出《辞退告知函》,表示其自2021年4月1日至10月13日,累计未打卡次数达11次,被视同旷工。王某就此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提出申请,得到了仲裁机构的支持。公司不服仲裁决定,又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经审理认定,该公司“将漏打卡视同旷工,该行为无视劳动者实际出勤情况,已经背离考勤管理的初衷,损害劳动者合法权益,其本身缺少正当性、合理性、必要性、合法性”,故辞退决定没有合法依据,构成违法解除劳动关系,最终依法判决该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38794元。
该案例之所以引发网友关注,在于其中的“考勤打卡”,戳中了不少人的痛点。加班难有加班费,考勤却严格执行,稍不注意就会被扣钱,甚至成为被降职、辞退的理由——很多职场人都经历过这样的情况。
按理说,打卡本来是一种加强员工工作效率、提升公司管理水平的考勤方式,作为员工也理应遵守。可如果企业不近人情地“严格执行制度”,甚至明明知道员工按时到岗、完成工作,却以“未打卡”为由故意刁难员工,不仅不能让员工感受到公平、降低员工工作积极性,更涉嫌违法。这次劳动纠纷判决也提醒广大企业,以“内部规则”、玩“文字游戏”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最终只会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有一句话说得好:一家没有考勤制度的公司是不可能成为一家百年老店的,但只依靠考勤制度,也是不可能成为一家百年老店的。考勤制度是公司经过思考和设计、有着合理的管理方向,还是想方设法管束、压制员工的手段,事关人心。相信不会有员工真心把自己的未来,交给整天“算计”自己的企业。(郑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