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效期3年,南宁市职工医保单位缴费比例继续按6%执行

来源:南国早报客户端 阅读量:630 时间:2024-01-05
社群 HR社群

  日前,南宁市印发《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南宁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费率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调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费率的标准和范围,2024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

  据《通知》,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方面,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单位缴费比例继续按6%执行,灵活就业人员整体缴费比例继续按8%执行;生育保险方面,国家机关、属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和群团机关生育保险缴费比例按0.4%执行,其他用人单位按0.5%执行。

  2020年,南宁市阶段性降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率,机关事业单位缴费比例由8%降至6%,企业单位缴费比例继续按6%执行,灵活就业人员整体缴费比例从10%降至8%;阶段性降低生育保险费率,用人单位缴费比例由1.3%降至0.8%,其中国家机关、属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缴费比例由0.65%降至0.4%,有效减轻用人单位和参保个人缴费负担,基金运行平稳。

  此次调整,南宁市企业单位、机关事业单位、灵活就业人员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率稳定在6%、6%、8%。除国家机关、属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维持原来水平外,其他用人单位缴纳生育保险费率由0.8%降低至0.5%。

  据自治区和南宁市有关政策,在单位参加职工医保的职工,个人缴费比例为2%,此次调整职工个人缴费比例未受到影响。用人单位、参保人员正常参保缴费的,参保人员患病就医购药时,主动出示本人社会保障卡或医保电子凭证等有效凭证,配合定点医药机构相关人员核验,均可按照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生育保险政策规定结算相关的医疗费用。

壹人事目前可提供社保账户托管电子工资条节日福利员工花名册智能入职积分福利员工学习移动考勤员工体检等一站式人力资源服务。咨询壹人事“在线客服”或致电400-189-1900了解更多,也可以点击官网顶部【注册】,体验壹人事的各项产品。


产品与服务 产品与服务 更多 >
热门HR资料下载

热门HR资料下载

更多 >
热门总榜

热门总榜

换一换
1
江苏2025年社会保险费缴费工资调整申报热点问答
2
北京:2025住房公积金年度缴存基数申报常见问题解答
3
杭州:企业职工养老金申领指南!请收好
4
企业与试用期员工解除劳动合同,需支付经济补偿吗?
5
徐州市就业政策集锦——失业保险类
6
河南省商丘市参保女职工生育津贴8月1日起直发个人
7
上海职工产前假、授乳假、陪产假都有哪些规定?分别有多少天?
8
经济补偿标准太低 竞业限制协议有效吗?
9
7月1日起 河北生育津贴直接发给个人
10
青岛: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最新上下限发布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