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之前出勤不满8小时辞退孕期员工 一公司被判恢复劳动关系

来源:人民法院报 阅读量:409 时间:2024-09-11
社群 HR社群

  近日,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审理了这样一起劳动纠纷案,经审理,法院判决双方恢复劳动关系。

  顾女士系上海某公司员工。2022年4月,公司以顾女士2021年期间多次出勤不满8小时、构成事实早退为由解除劳动合同。称其依据员工手册中规定:员工自然月内早退3次以上者属于严重违纪。对此,顾女士感到十分郁闷,自己入职以来一直遵守公司考勤制度,月平均工时达每日8小时,从不破坏或对抗管理规定,公司也从未就上下班时间提出异议或指令纠正,2021年一直正常发放工资,从未以早退为由扣款;且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时自己已处于孕期,故认为公司系违法解除,要求恢复劳动关系。公司认为,解除前并不知晓顾女士怀孕,其所在岗位也已由其他员工顶替,系合法解除,且不存在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条件。

  法院审理后认为,解除劳动关系是较为严厉的处罚,认定员工严重违反规章制度,并以此为由行使劳动合同解除权的,除应审查制度的合法性之外,还应考量施行的合理性。首先,公司制度以规定上下班时间为基准界定迟到早退,但员工手册未列明下班时间,故公司就员工迟到早退是否构成严重违纪的适用规定并不明确,且公司将日工时不满8小时视为早退,这一制度缺乏依据亦不合理。其次,2022年4月公司发送的解除通知中所称违纪行为均发生在2021年。按常理,用人单位按月发放工资,也应按月审查员工的出勤情况,但此前公司却从未向顾女士提及早退事宜,亦未要求其整改或进行处罚。最后,纵观考勤记录,顾女士日平均工时已超8小时,其并无早退的主观故意。综上,法院认为,公司以顾女士2021年数日工时不满8小时作早退论,缺乏依据亦不合理,顾女士的行为并未达到解除劳动合同的严重程度。从保护“三期”女职工的角度出发,法院判决双方恢复劳动关系。该案宣判后,公司不服判决提起上诉,后与顾女士达成和解并撤回上诉。目前该案已生效。

  ■法官说法

  法律不强人所难。由于生理特性,女性在怀孕、生产、哺乳期间需要更多的特殊保护。为保障女职工的健康及合法权益,我国法律亦对“三期”女职工劳动权益保护问题有特别的规定,处于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一般不得解除劳动关系。当然,“三期”也不是女职工的“护身符”,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不在此限,用人单位有权解除劳动关系。

  解雇涉及劳动者核心利益,关涉稳定就业,用人单位应遵循合法、合理、善意的原则,依法慎用解除权。企业规章制度应是用人单位规范劳动者行为、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的手段。一方面,企业规章制度的内容应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符合公序良俗,不能低于法律对于劳动者保护的最低标准;另一方面,制定程序要合法,规章制度应经民主程序协商确定后向劳动者公示,做到“先民主,后集中”,规章制度作为双方权利义务的依据才具有正当性。

  良规仍需合理使用。用人单位切勿将其作为辞退劳动者的“筐”,一味“装入”员工行为,将员工行为生搬硬套到违反规章制度上,以免损害劳动者合法权益。

壹人事目前可提供社保账户托管电子工资条节日福利员工花名册智能入职积分福利员工学习移动考勤员工体检等一站式人力资源服务。咨询壹人事“在线客服”或致电400-189-1900了解更多,也可以点击官网顶部【注册】,体验壹人事的各项产品。


产品与服务 产品与服务 更多 >
热门HR资料下载

热门HR资料下载

更多 >
热门总榜

热门总榜

换一换
1
江苏2025年社会保险费缴费工资调整申报热点问答
2
企业与试用期员工解除劳动合同,需支付经济补偿吗?
3
杭州:企业职工养老金申领指南!请收好
4
北京:2025住房公积金年度缴存基数申报常见问题解答
5
徐州市就业政策集锦——失业保险类
6
经济补偿标准太低 竞业限制协议有效吗?
7
上海职工产前假、授乳假、陪产假都有哪些规定?分别有多少天?
8
一地官宣!这笔钱直接发职工本人
9
7月1日起 河北生育津贴直接发给个人
10
江西省住房公积金“既提又贷”政策问答:购房提取、账户余额每月对冲还款…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