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员工试用期可以延长吗

来源:中工网 阅读量:368 时间:2024-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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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Q:企业员工试用期可以延长吗?

  A: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变更试用期期限,但变更后的试用期期限不得超过劳动合同法规定的试用期期限上限。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Q:回到原来的单位工作,还需约定试用期吗?

  A:不用。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Q:试用期的工资怎么定?

  A: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的80%,或者不得低于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Q: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有什么条件?

  A: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南方工报 粤仁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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