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又有新动作,产假延至158天
来源:壹人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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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6-02-26
深圳的妈妈生育二孩或将有长达158天的产假,比广东省其他地区多30天产假。市卫计委发布了公开征求《深圳经济特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订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条例》)意见的通告。目前,该《条例》正在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拟给符合政策要求的深圳妈妈增加产假30天。
《条例》规定,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除按国家、广东省有关规定享受假期优待外,女方增加产假三十天。这意味着,符合政策要求的深圳产妇在生育一孩或二孩时都可享受至少158天的产假。
这也就意味着,符合政策的深圳妈妈生育一孩或者二孩都能至少得到158天的假期,即广东产假128天+30天=158天。而在此前,生育一孩,如果深圳妈妈顺产,可享受最短163天的假期,即98天国家法定产假+15天晚育假+35天独生子女假+15天深圳在广东省规定基础上增加的晚育假=163天;生育二孩,则只能享受98天的产假,随着国家普遍二孩政策的放开,二孩的产假太短没法好好带孩子也成了不少妈妈“不敢生”的理由之一。《条例》规定无疑成为“生二孩”的重大利好。
市卫计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增加产假30天是该《条例》的主要亮点。”全国大部分城市都在考虑或已通过增加产假的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