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城乡居民医保明年“并轨” 报销比例提高

从“宜昌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市城乡居民医保整合将于2018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城乡居民医保将实现统一覆盖范围、统一筹资政策、统一保障待遇、统一医保目录、统一定点管理、统一基金管理。届时,全市300多万城乡居民参保群众将享受医改利好。其中,整合后报销比例提高5%-10%,门诊慢性病病种增加15种,自然分娩报销由200元提高到1200元。
医保待遇大幅提高
据介绍,城乡居民医保整合后,我市基本医疗报销比例按医院级别分别提高5%至10%,分级诊疗起付线不再重复收取,原新农合药品目录由899种扩大到2923种,自然分娩报销由200元提高到1200元,门诊统筹由200元提高到400元,基本医疗最高支付限额由8万元提高到12万元,门诊慢性病病种由20种提高到35种,待遇水平平均增幅达2倍。
此外,自2018年度起,凡符合住院要求并由定点医疗机构收治入院发生的符合三大目录的医疗费用,均纳入基金支付范围。
新生儿可免费参加医保
按照相关文件规定,从2018年起,新生儿只要其父母任何一方在我市城区参加职工医保或城乡居民医保并正常缴费的,出生当年可在我市城区免费参加城乡居民医保。
据悉,家长在具体办理时,需携带新生儿户口簿、《出生医学证明》、新生儿父母任意一方的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等证件资料,到居住地的社区(村)按规定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市社保征稽局提醒,一个保险年度内,新生儿只能在一个统筹地区办理参保登记。正常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后,只免缴出生当年的费用,需在当年9-12月间缴纳下一个年度的费用,才能保证次年医保待遇不受影响。
7类特殊人员个人无需缴费
据介绍,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整合后,从2018年1月1日起,城乡居民医保实行市级统筹,除参加职工医保以外的所有城乡居民,均纳入参保对象,不受户籍限制。普通居民(含在校学生)个人缴费每人180元;低收入家庭中60周岁以上老年人和未成年人个人缴费每人100元。
同时,特困供养人员、孤儿、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中的特困家庭夫妻及其伤残子女、精准扶贫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等7类人员个人无需缴费,由政府全额资助。
医保缴费方式多样化
为方便广大居民参保续费,我市城区在社区集中参保缴费的基础上,新开辟了手机APP缴费、农业银行柜面及自助机缴费等途径。
社区集中缴费暂时只能收取现金。农行网点缴费可接受现金或转账,不强行要求参保人员办卡。如果参保人员在缴费过程中,遇到阻碍可以拨打相关机构电话投诉。
此外,从2018年开始,市民卡取代城乡居民医保卡(新农合卡),参保居民需在社区、学校、银行办理市民卡,办理市民卡过渡期间可用身份证代替市民卡办理相关手续。另外,省内已经办理了社保卡的参保居民,可使用社保卡就医,不用重复办理。
特别提醒,新参保人员必须到社区(村)办理参保手续后,才能办理缴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