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医保政策解读——转移接续篇

01、为什么要办理转移接续?
参保人因换城市的工作变动、生活等原因,可通过办理医保转移接续业务,将之前参保地的医保缴费年限和个人账户余额,转移至现参保地。
02、职工医保参保年限转移时互认吗?
省内各统筹地区互认并累计计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在省外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到本省统筹地区就业,其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的认定和缴费年限计算,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
03、省内如何办理职工医保转移接续?有哪些办理渠道?
省内医保关系转移接续"免申即享”,即我省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在省内转出地已暂停参保、转入地已新参保,且符合当前可办理转移接续相同条件的,由医保系统自动办理转移接续业务,无需参保人主动申请。
如参保人不符合“免申即享”条件(例如人员存在未办结完成的联系函转移信息,人员个人账户超支,人员存在多条可转移险种人员存在医保欠费等情形)的需主动申请,申请方式如下:
线上办理渠道
登录“江苏医保云”APP
线下办理渠道
暂不支持线上办理医保关系转移区域的参保人员可至转出地医保经办机构申请出具本人《参保凭证》后,携带《参保凭证》和有效身份证件至转入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即可。
温馨提示:外地转入镇江市的参保人员需要在本市正常参保后方可申请办理。
04、省外如何办理职工医保转移接续?有哪些办理渠道?
线上办理渠道
登录“江苏医保云”APP
线下办理渠道
暂不支持线上办理医保关系转移区域的参保人员可至转出地医保经办机构申请出具本人《参保凭证》后,携带《参保凭证》和有效身份证件至转入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即可。
温馨提示:外地转入镇江市的参保人员需要在本市正常参保后方可申请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