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优化汕尾市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通知

来源:汕尾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阅读量:64 时间:2025-09-29
社群 HR社群

  各有关单位、缴存职工:

  为深入贯彻住房公积金“保民生、促安居”制度定位,更好适配缴存职工住房需求,保障缴存职工合法权益,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经汕尾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取消省内异地住房公积金提取限制

  本市缴存职工在省内异地(本市行政区域外)购买自住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二手住房)或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时,不再限制户籍地、公积金缴存地及个人基本养老保险地(除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凭有效购房或还贷等材料,即可按规定申请提取。

  二、补充异地购买住房提取申请时限

  本市缴存职工在全国异地(本市行政区域外)购买自住住房,申请一次性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在购房手续(即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或完成购房合同网签备案等最终确认购房行为)全部办理完成之日起3年内提出提取申请,且需要在购房手续全部办理完成之日起满6个月后才可提出申请。

  三、规范省内异地偿还贷款提取金额计算起始时间

  本市缴存职工在省内异地(本市行政区域外)购买自住住房并办理住房贷款后,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偿还该住房贷款本息的,可提取的偿还贷款本息金额,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计算。通知发布日之前的已还本息金额,不再追溯提取。提取频次与额度按现行相关规定执行。

  四、提高职工租房提取额度

  自2025年9月起,我市将结合当前房租水平与合理租住面积等实际情况,提高职工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额度,其中职工家庭在本市无自有房产且租房的,每月提取限额将由原先的1200元上调至1500元,若职工家庭符合多子女家庭条件,其租房提取额度还将在此基础上上浮20%。

  五、其他

  本通知自2025年9月25日起实施,由汕尾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壹人事目前可提供社保账户托管电子工资条节日福利员工花名册智能入职积分福利员工学习移动考勤员工体检等一站式人力资源服务。咨询壹人事“在线客服”或致电400-189-1900了解更多,也可以点击官网顶部【注册】,体验壹人事的各项产品。


产品与服务 产品与服务 更多 >
热门HR资料下载

热门HR资料下载

更多 >
热门总榜

热门总榜

换一换
1
苏州市生育一次性营养补助上调!超全申领指南来了→
2
惠州:@缴存职工 这种情形可以全额提取公积金账户余额→
3
杭州:企业职工养老金申领指南!请收好
4
岳阳生育津贴新政来袭,直接到账更安心!
5
上海职工产前假、授乳假、陪产假都有哪些规定?分别有多少天?
6
失业了也能有保障!@十堰人,失业保险金最全指南来咯~
7
无锡市失业保险金下限标准上调!
8
江苏2025年社会保险费缴费工资调整申报热点问答
9
成都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公式有调整!
10
北京:2025住房公积金年度缴存基数申报常见问题解答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