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公积金直抵商贷 月供压力轻松减!

为提高公积金资金使用效率,切实减轻职工家庭偿还商业住房贷款的压力,中心先后推出“逐月提取还商贷”和“补充逐月提取还商贷”两大便民业务。
政策实施以来广受欢迎,截至2025年10月末,我市逐月提取还商贷业务累计签约7310笔,补充逐月提取还商贷业务累计签约978笔,切实为众多家庭减轻了负担。
一、两大业务模式解读
逐月提取还商贷
适用对象:无公积金贷款且有商业住房贷款的职工。
划转规则:职工签订逐月还商贷协议后,次月起系统将按月自动从公积金账户划转资金至贷款银行储蓄卡。提取金额不超过划款时公积金账户可用余额,且不超过上月商贷月还额。
补充逐月提取还商贷
适用对象:有公积金贷款且已签订逐月偿还公积金贷款协议,同时有未结清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职工。
划转规则:职工签订补充逐月提取还商贷协议后,系统优先结清当月公积金贷款本息,再将公积金月缴存额的剩余部分(不超过商业贷款月还款额),自动划转至贷款银行储蓄卡。
例:职工公积金月缴存额5500元,公积金贷款月还款额2000元,商业贷款月还款额3000元,签订补充逐月提取还商贷协议后,本月可用公积金偿还商贷金额为3000元。
二、办理条件(需同时满足)
1.无担保纠纷,未为他人提供担保或担保责任已解除。
2.公积金账户未被冻结,正常缴存。
3.借款人仅为本人或配偶。
4.签约时账户余额不低于月还款额。
5.商贷所属银行需已与公积金中心实现数据共享。
符合条件的商业银行名单如下:

三、划转时间
每月20日或25日(遇节假日顺延,具体划转时间以签约的代扣协议为准)。
补划规则:若划转日因余额不足导致划转失败,系统会在每月最后一个工作日进行补划。
四、办理渠道
线上办理
办理渠道:镇江住房公积金微信公众号、手机APP、网上办事大厅、全国住房公积金小程序等。
办理流程:以微信公众号为例,登录“镇江住房公积金”微信公众号,点击“我的公积金”—“我的业务”—“我要还贷”—“商贷提取签约”进行办理。
线下办理
办理地址:市中心城区客户服务部、各辖市区分中心(管理部)公积金服务大厅。
所需材料:(1)商业贷款合同、房产证/购房合同;(2)房屋共有人或贷款共有人关系证明:结婚证、户口簿;(3)提取人身份证;(4)商贷银行借记卡。
温馨提示:
1.若夫妻共同申请且均正常缴存公积金,需双方一同办理签约,并提供各自的贷款银行Ⅰ类借记卡。签约后,系统将优先从主借款人的公积金账户中划扣月还款额;如主借款人账户余额不足,系统将继续从配偶的公积金账户中划转相应金额。
2.办理前请确认公积金账户余额充足。成功后,请密切关注次月划款情况,如还款卡或贷款信息变更,请及时至中心更新协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