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城乡医保“并轨”8年 农村居民医保待遇普遍提高

8月22日讯:同一家医院、同一种病症,不同的身份,城镇居民医保报销的金额能比新农合高出许多,但是这样的事情正在渐渐远去。自2009年以来,城镇居民医保和农村居民医疗的“并轨”,让马鞍山受益31万参保居民,越来越多的农村参保人员将享受到和城里人一样的待遇。
“如果没有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费用报销,我估计早就已经放弃治疗了。”家住马鞍山雨山区卸巷村的曹元九在2009年患上了尿毒症,需要长期做透析治疗。高昂的治疗费用,让这个本不富裕的家庭几乎陷入绝境。
恰逢在2009年,马鞍山在全省率先建立了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让曹元九赶上了好时机。“新农合的医保转变为城乡居民医保,原本每月需要支付8000元左右的医疗费,因为新的医保报销政策,每月只要支付1600元左右。”一笔账算下来,曹元九的负担减轻了近三分之二。
据了解,马鞍山城乡居民在医保政策范围内的基金支付比例达到70%,而在2009年统筹前,新农合政策范围内基金支付比例为41%,也就意味着基金支付比例提高了29个百分点。而基金每年实际支付由新农合实际最高限额3.5万元提高至学生和18周岁以下居民15万元、成年居民10万元,且连续参保每年增加支付限额5000元,累计递增限额5万元,这些政策更好地保障了农村居民大病医疗需求。
城乡医保整合,为提升了看得见的保障。马鞍山自整合以来,本着“待遇就高”的原则,统一城乡居民住院、慢性病门诊、学生意外伤害医疗和育龄妇女计划内生育津贴待遇,报销比例、封顶线等普遍提高;“城”与“乡”之间变得更加公平,尤其是农村居民,待遇今非昔比。
为了让农村居民有更多的就医选择、减少跨县(区)异地就医、满足群众就医层次提高的要求,医疗保险城乡整合之后,马鞍山的农村居民定点就医范围由新农合确定的22家扩大到了遍布全市各社区、乡镇、村的500余家定点医疗机构。而过去马鞍山参加新农合的农村居民只有1157种药品可以报销,而整合后的医保目录达到2300种药品,扩充了近一倍。城乡居民凭社保卡可到任意一家定点医疗机构对症求医、就近购药,享受医保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