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医保缴费政府补助提至440元

9月7日讯:从2017年度起,咸阳调整并提高参保居民个人缴费水平:城镇非从业居民(18周岁以上)个人缴费标准不再分档,个人均缴纳160元/年。从本月起至年底,参加咸阳市城镇居民医保的市民,可通过6种渠道缴存2017年度的费用。
2017年度起,城镇非从业居民(18周岁以上)个人缴费标准不再分档,个人均缴纳160元/年,其中:低保对象、重度残疾人(二级以上,含二级)、低收入家庭60周岁以上老人,个人缴纳标准相应调整为100元/年。
城镇大、中、小学阶段的学生、少年儿童(0-18周岁)个人缴费标准由50元/年调整为90元/年,其中,低保对象、低收入家庭、重度残疾(二级以上,含二级)的大中小学阶段的学生、少年儿童个人缴纳标准相应调整为80元/年。
除此之外,2016年咸阳城镇居民医保政府补助标准由2015年每人每年40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440元。调整后,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各级财政负担标准为:中央财政300元,省财政84元,市财政14.7元,区县财政41.3元。
据了解,咸阳医保缴费共6种方式,分为现金缴纳和非现金缴纳两类,包括在医保所在地社区现金缴纳、辖区农业银行柜台现金缴纳、10个定点自助缴费机缴纳、用职工个人账户在医疗机构门诊和药店缴纳(其中按学年缴费、有财政单独补助的参保人员如低保、重残需至参保社区缴费)、医保中心网站缴纳、手机微信支付缴纳。
其中,手机微信缴费是去年才开通的,市民通过手机微信缴费的具体流程为,扫描官方二维码,关注“建行陕西分行电子银行”。依次选择点击:综合缴费—生活服务—医保社保。依次选择咸阳市—市辖区—咸阳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输入登录信息项(包括医疗保险号及姓名),点击“下一步”进入,查看核实信息及缴费金额,点击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