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
来源:壹人事
阅读量:1684
时间:2015-06-29
HR社群

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调整2015年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下限:
1,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为2014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缴存基数核定申报上限为20188.75元,缴存基数下限不得低于上一年度本市月平均最低工资标准,即六区为1480.00元,四市为1328.33元;
2,单位和职工各自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分别为4038.00元。单位和职工各自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下限六区分别为74.00元、四市分别为66.00元;
3,自由职业人员缴存基数上限为12113.25元,下限为2422.65元。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