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市2017年补充医疗保险费调整通告
来源:壹人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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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7-0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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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障城镇职工基本医疗需求,积极响应国家、省、市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决策部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阶段性将我市城镇职工(含外资企业员工)补充医疗保险费由现行的11元/人·月调整为9.6元/人·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