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妥善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的通知
来源:壹人事
阅读量:897
时间:2021-01-14
HR社群

各有关单位:
一、关于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企业方面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企业,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讨论通过,可按规定申请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缴住房公积金。
1.企业降比、缓缴获准时当月住房公积金尚未缴存的,从批准当月起执行;当月住房公积金已经缴存的,从批准次月起执行。
(三)所需材料
2.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关于阶段性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缴的决议。
4.申请日当月或上月的《社会保险结算单》。
1.企业申请原则上采用“不见面”形式,可通过EMS向缴存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管理分中心递交申请材料。
(五)申请企业需做好以下工作
2.应将企业获准降比缴存、缓缴住房公积金等相关情况通过公告等途径如实全面告知全体职工并做好解释沟通工作。
4.企业在获批降低比例缴存或缓缴时应实现全员缴存住房公积金,并协助公积金中心处理好职工有关住房公积金方面的投诉。
(一)实施对象
(二)政策内容
(三)操作流程
2.受疫情影响的职工申请减免贷款逾期罚息的,职工可向缴存所在地分中心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分中心审核通过的,可以减免贷款逾期罚息。职工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申请,并通过传真、EMS、电子邮件、微信等方式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上述人员的“宽限期”暂设定为2月1日至6月30日。宽限期内不做逾期处理,免受逾期罚息。宽限期到期后,职工须一并归还宽限期内的贷款本金和利息。
苏州市财政局
2020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