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壹人事APP浏览
加入HR交流社群,
50万HR人在这里

关于贯彻落实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 有关政策的通知

来源:丽水市人社局 2020年7月7日 阅读量:635 时间:2021-01-19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的决策部署,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的通知〉的实施意见》(浙人社发〔2020〕31号)文件精神和省财政厅、省人力社保厅电话通知精神,现就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提高认识。坚持把落实失业保险保障扩围政策作为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的重要举措,将群众的切身利益放在第一位,切实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确保失业保险待遇应发尽发、应保尽保。 

  二、明确标准。2020年3月至12月,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参保缴费不足1年或参保缴费满1年但因本人原因解除劳动合同的失业人员,可以申领6个月的失业补助金。失业补助金标准与缴费时间挂钩,缴费时间满12个月的,按失业保险金标准的50%计发;缴费时间不足12个月的,按失业保险金标准的20%计发。 

  三、抓紧实施。各级各部门压实工作责任,做细做实准备工作,重视政策宣传解读,确保在7月11日前启动实施,切实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政策执行中如遇重大情况和问题,及时报市人社局、市财政局。 

   

  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丽水市财政局 

                                  2020年7月7日   

壹人事目前可提供企业社保代缴社保账户托管电子工资条薪资代发节日福利员工花名册智能入职员工商保等一站式人力资源服务。咨询壹人事“在线客服”或致电400-189-1900了解更多,也可以点击官网顶部【注册】,体验壹人事的各项产品。

产品与服务 更多 >
热门总榜

热门总榜

换一换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