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阶段性减免社会保险费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
来源:壹人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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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1-01-19
HR社群

各县(市)、区(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事劳动)局、税务局、医疗保障局:
一、国家税务总局合肥市税务局
合肥市医疗保障局
2020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