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保障范围扩大啦!今天明明白白告诉你!
近日,省人社厅、省财政厅联合印发了《关于做好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有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明确,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是党中央、国务院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保障基本民生作出的一项重要决策部署,各地要落实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政策,及时发放失业保险金、失业补助金、阶段性提高价格临时补贴标准等。
一、及时发放失业保险金
(二)自2019年12月起,延长大龄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年(含12个月)的失业人员,可继续发放失业保险金至法定退休年龄,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按规定发放价格临时补贴、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二、阶段性实施失业补助金政策
(二)失业补助金只能申领享受一次,不得跨统筹地区重复申领享受,不得办理异地转迁申领。领取失业补助金期间不享受失业保险金、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1.失业人员领取失业补助金期满的;
3.领取失业补助金期间死亡的;
5.移居境外的;
7.被判刑收监执行的。
三、阶段性扩大失业农民工保障范围
(二)2020年5月至12月,对2019年1月1日之后以农民工方式参保不满1年的失业农民工,参照参保地城市低保标准,按月发放不超过3个月的临时生活补助。
四、阶段性提高价格临时补贴标准
五、畅通失业保险待遇申领渠道
六、宜春市各地失业保险待遇经办机构热线
袁州区:0795-3588587
丰城市:0795-6601152
奉新县:0795-4618123
上高县:0795-2529808
铜鼓县:0795-8692036
万载县:0795-88231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