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核定住房公积金2020年缴存基数的通知
来源:壹人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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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1-01-22
关于核定住房公积金2020年缴存基数的通知
350〕号)和《江西省关于规范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工作的通知》(赣建金〔2019〕11号)的有关规定,现就我市2020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2020年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2019年度工资总收入(见附表)/12
月
15159元。2020年
月缴存基数上限确定后,职工
二、填写缴存基数核定表
1、2、3
http://zfgjj.jian.gov.cn/
3填写。
各单位应于
四、其它事项
一年一调。缴存单位一年只能调整一次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
3、自助缴存。非财政代扣代缴单位可通过网厅自助缴存,操作手册详见中心网站网厅入口。
咨询电话:
2019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