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云浮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额度的通知

来源:云浮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9年8月23日 阅读量:1407 时间:2021-03-17
社群 HR社群

关于调整云浮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

贷款额度的通知

 

各缴存单位、缴存职工:

为贯彻“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精神,优先保障我市职工购买首套普通住房刚性购房需求,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住房公积金资金流动性风险预警和管理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粤建金〔2017〕252号)和《关于印发<关于调整云浮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有关政策规定>的通知》(云房金〔2016〕26号)的精神,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同意,现就我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额度调整如下:

一、在我市辖区内购买(建造、翻建、大修)首套自有产权住房的,公积金贷款发放额度调整为最高30万元。

二、在我市辖区内购买(建造、翻建、大修)二套自有产权住房或二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公积金贷款发放额度调整为最高15万元。

三、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标准调整如下:

连续缴存公积金时间

月缴额

首套个人

贷款最高限额

(万元)

二套(次)个人

贷款最高限额

(万元)

达到24个月或以上的

达到购房地县(市、区)公积金月缴基准额或以上

20

10

未达到购房地县(市、区)公积金月缴基准额

12

0

达到6个月、未达24个月的

达到购房地县(市、区)公积金月缴基准额或以上

12

6

未达到购房地县(市、区)公积金月缴基准额

6

0

未达6个月的

-

0

0

备注:2个或2个以上缴存职工共同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同一套自有产权住房的,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按缴存职工及配偶双方、或产权共有人应得的贷款限额合计,首套最高不超过30万元,二套(次)最高不超过15万元。

本通知自2019年8月26日起施行,对在本通知执行之日前,已在我市购房且在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信息平台网签购房买卖合同的,按原政策执行。原政策规定与本通知规定不一致的,按本通知规定执行,未涉及事项仍按原政策规定执行。

特此通知。

 

 

 

 

                                      云浮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9年8月23日

壹人事目前可提供社保账户托管电子工资条节日福利员工花名册智能入职积分福利员工学习移动考勤员工体检等一站式人力资源服务。咨询壹人事“在线客服”或致电400-189-1900了解更多,也可以点击官网顶部【注册】,体验壹人事的各项产品。


产品与服务 产品与服务 更多 >
热门HR资料下载

热门HR资料下载

更多 >
热门总榜

热门总榜

换一换
1
苏州市生育一次性营养补助上调!超全申领指南来了→
2
江苏2025年社会保险费缴费工资调整申报热点问答
3
北京:2025住房公积金年度缴存基数申报常见问题解答
4
企业与试用期员工解除劳动合同,需支付经济补偿吗?
5
杭州:企业职工养老金申领指南!请收好
6
上海职工产前假、授乳假、陪产假都有哪些规定?分别有多少天?
7
青岛: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最新上下限发布
8
徐州市就业政策集锦——失业保险类
9
河南省商丘市参保女职工生育津贴8月1日起直发个人
10
江西省住房公积金“既提又贷”政策问答:购房提取、账户余额每月对冲还款…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