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社保减员规则是如何规定的
来源:壹人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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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1-0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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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社保减员规则是如何规定的
职工入职后用人单位是必须要为员工缴纳社保费用的,如果没有按照规定缴纳社保费用,员工也是有权申诉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委员会来进行处理,还可以要求赔偿。所以用人单位也会及时办理员工的入职手续和社保手续,但是如果员工已经离职,自然不需要我们继续缴纳社保费用。那么温州社保减员规则是如何规定的呢?
什么时候办理减员手续?
既然是要减员,那么肯定还是要特别注意好基础的情况。如果员工已经辞职、被辞退,只要解除了劳动关系,那么我们就不需要继续为其缴纳社保费用,是可以直接办理社保减员手续的。而如果是停薪留职的情况,一般也可以办理社保减员手续,但是要和员工说明。
温州社保减员规则
是解除劳动关系后
15日内办理社保减员手续,用人单位需要到社保局进行申请,而且也要同时为已经辞职的员工办理相关的档案转移手续。所以我们一定要注意好具体的情况,然后再去进行相关手续的办理。
如何办理社保减员手续?
了解好温州社保减员规则,我们还是要及时办理社保减员手续才行。需要先通过社保局官网来进行减员申请,然后打印相关的申请表,携带相关资料到社保局直接进行申请。只需要通过审批,就可以在社保减员生效当月不再为之前已经辞职的员工缴纳社保费用,这样也可以减少每个月用人单位的基本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