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1.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条件有哪些?
答:借款人申请贷款,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包括在本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在职职工、个体工商户及其雇佣人员、非全日制从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港澳台同胞、享有外国永久居留权的华侨及外国人。
(2)设立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须满180天,并自申请公积金贷款之日起向前推算,按时、足额、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个人账户处于封存、冻结、销户等非正常状态或连续欠缴超过65天(含65天)的,不予贷款。
(3)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
(4)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5)借款人家庭无未还清的公积金贷款(包括夫妻双方名下公积金贷款,含异地公积金贷款和贴息贷款)。
(6)本人作为房屋所有权人或共有权人在本市区域内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城镇自住普通住房,并以该购建房屋作为抵押物。
(7)借款人及配偶申请公积金贷款时收入稳定,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无不良贷款记录或不良信用记录。
(8)具有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普通住房的有关手续和规定比例的自筹资金。
(9)用于抵押的房屋,应权属明晰,且不影响实现抵押权。
2.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范围有哪些?
答:根据《大连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规定,在本市区域购买:①商品房(房地产开发企业须同中心签订《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合作协议》);②存量房(即二手房)③房改房;④自建房,均可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无房屋所有权住房、公建房、商住两用房均不能办理公积金贷款。
另外,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异地贷款可以办理公积金贷款。
3.公积金现行贷款年利率是多少?
答:目前首套房贷款利率为1-5年2.75%,6-30年3.25%,二套房首付6成、利率为首套房利率1.1倍,即1-5年3.025%,6-30年3.575%。
4.公积金贷款怎样认定是第几套住房?
答:公积金贷款的住房套数按大连市行政区域内登记在借款人家庭成员名下住房套数(含与他人共有)确定,两个借款人之间为父(母)子(女)关系的,按照持有套数较多的家庭房屋数量确定住房套数。
5.现在公积金贷款最多可以贷款多少钱?
(1)中山、西岗、沙河口、甘井子、高新园区:单人为40万元,双人70万元;
(2)金州新区、保税区、旅顺口区:单人33万元,双人58万元;
(3)普兰店、瓦房店、庄河、长海:单人28万元,双人47万元。
6.办理公积金贷款,最长可以贷款多少年?
答:贷款最长期限依据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确定。最短为1年,最长为30年。
贷款期限与主借款人年龄之和不超过规定年龄,抵押房屋房龄加申请贷款期限不得超过40年,房龄指房屋竣工验收日至公积金贷款申请日的年限。
若借款人为双人,一般以主借款人的可贷款期限作为最长贷款期限。
7.办理公积金贷款购房时需要交多少首付?
答:借款人办理首套房贷款的,首付比例按以下情况区分确定:
(1)购买商品房的,首付比例不低于房款总额的30%,但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内的,首付比例可降至20%;
(2)购买房改房的,首付比例不低于房款总额的30%;
(3)购买存量房的,首付比例不低于房屋交易价与中心认可的评估价较低值的40%,但所购房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内且房龄在5年以内的,首付比例可降至30%;
(4)自建住房的,首付比例不低于评估价的40%;
借款人办理二套房贷款的,首付比例不低于房款总额的60%。
8.申请公积金贷款有次数或额度限制吗?
答:公积金贷款还清后,可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再次申请单人贷款时,额度不超过单人及家庭最高贷款额度与单人及家庭已使用贷款额度(包括已审批额度、异地贷款额度、贴息贷款额度等,下同)的差额;再次申请夫妻双人贷款时,额度不超过家庭最高贷款额度与家庭已使用贷款额度的差额。
9.什么因素会影响公积金的贷款额度?
答:影响贷款额度的因素主要有:公积金缴存基数、缴存比例、账户余额、借款人年龄、所购房屋情况等。
10.我的信用卡有一次还款时间晚了,会影响申请公积金贷款吗?
答:借款人及配偶申请公积金贷款时收入稳定,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无不良贷款记录或不良信用记录。公积金中心受理贷款申请时,将核实借款人及配偶的信用实际情况,做出是否予以贷款的决定。
不良贷款记录或不良信用记录主要指:
1.贷款存在以下情况
(1)当前存在逾期;
(2)单笔贷款近2年内存在连续逾期超过4期记录(含担保人代还)或累计逾期超过6期记录(含担保人代还);
(3)多笔贷款近5年内存在累计逾期合计超过18期记录(含担保人代还);
(4)贷款存在展期(延期)或以资抵债等记录;
(5)贷款账户五级分类为可疑或损失。
2.贷记卡存在以下情况
(1)当前存在逾期;
(2)单张贷记卡近2年内存在未还最低还款额次数连续超过4期记录(含卡费、年费)或累计超过6期记录(含卡费、年费);
(3)多张贷记卡近5年内存在未还最低还款额累计次数超过18期记录(含卡费、年费);
(4)贷记卡账户状态为呆账、冻结、止付且当前有欠款。
3.准贷记卡存在以下情况
(1)5年内存在透支180天(含)以上未还记录(含卡费、年费);
(2)准贷记卡账户状态为呆账、冻结、止付且当前有欠款。
4.存在其他情况
(1)存在因信用不良被起诉的记录;
(2)有住房公积金骗提、骗贷的记录;
(3)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其他不良贷款记录或不良信用记录。
具有偿还贷款的能力主要指:
1.借款人夫妻双方无其他各类贷款余额或有贷款余额但偿还能力充分;
2.借款人夫妻双方无为他人贷款提供担保或有被担保贷款余额但担保能力充分;
3.没有其他影响偿还贷款能力的情况。
提醒借款人保持良好的信用记录,增强诚信意识,及时偿还各类贷款,个人征信将在以后的生活中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