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普法篇“劳动者与公司产生纠纷后,哪些属于劳动争议呢”
来源:湖南钟律师
阅读量:1010
时间:2022-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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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与公司在履行劳动合同(书面合同或口头合同)过程中难免产生纠纷,但是纠纷发生后,不必然都属于劳动争议范畴。
❊劳动者或公司产生纠纷想要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分歧时,首先需要区分纠纷事件的法律属性,其次需要确定能够适用哪些法律,然后去选择适用不同的法律程序。
❊劳动争议案件有哪些种类,最高法院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司法解释有规定:
(一)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发生的纠纷;
(二)虽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已形成事实劳动关系后发生的纠纷;
(三)因劳动关系是否解除或者终止,及应否支付相应经济补偿金发生的纠纷;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后,请求返还定金、保证金、抵押金、抵押物发生的纠纷,或者办理劳动者的人事档案、社会保险关系等移转手续发生的纠纷;
(五)因用人单位未为其办理社会保险手续,且社保经办机构不能补办导致无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发生的纠纷;
(六)劳动者退休后,与尚未参加社会保险统筹的原用人单位因追索养老金、医疗费、工伤保险待遇和其他社会保险待遇而发生的纠纷;
(七)劳动者因为工伤、职业病,请求用人单位依法给予工伤保险待遇发生的纠纷;
(八)劳动者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加付赔偿金发生的纠纷;
(九)因企业自主进行改制发生的纠纷。
❊劳动者与公司之间产生的纠纷,哪些纠纷属于劳动争议,你知道到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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