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宜春住房公积金政策再优化
来源:宜春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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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5-0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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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新闻网记者 漆思忞
近日,记者从宜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该市住房公积金政策再次优化调整,目前已经开始实施。
根据最新调整政策,自2025年1月1日起,新购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符合条件的提取人可在购买自住住房多次提取与购买自住住房首付款提取中二选一。选择购买自住住房多次提取的,可每年提取一次,每次提取时间不得少于12个月。选择购买自住住房首付款提取的,只可办理一次购房首付款提取,按月正常还款满12个月后,可申请办理偿还住房贷款提取。
新增因重大疾病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的规定。即因职工本人、配偶或未成年子女患九种重大疾病住院治疗,职工及配偶可在当次出院小结出具时间一年内申请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夫妻双方合计提取金额不超过当次住院扣除医保报销后的自付医疗费用。
另外,贷款最高额度、首付款比例、贷款申请条件均作了调整。单缴存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由60万元提高至80万元,双缴存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由80万元提高至100万元;职工(含家庭)购买第二套改善性住房的,最低首付比例由30%调整为20%;借款申请人申请的贷款期限不得高于抵押物剩余使用年限,其中,二手房房龄从不得超过25年增加至不得超过3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