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落地!芜湖医保政策有调整
来源:芜湖发布
阅读量:63
时间:2025-07-07
HR社群

记者从市医保局获悉,我市自2022年10月1日起实施基本医疗保险“省内大病无异地”政策。2025年7月1日起,该项政策将进一步优化调整,进一步减轻大病患者医疗费用负担!
据介绍,此次政策优化将实施“两增加一调整”:
一是新增试点病种。在首批7个试点病种的基础上,新增复杂先天性心脏病、血液系统疾病行造血干细胞移植、心脏移植3个病种纳入“省内大病无异地”试点病种范围。
二是新增试点医院。在原有6家试点省属三级医疗机构的基础上,新增7家试点国家区域医疗中心项目医院,分别为:北京天坛医院安徽医院、上海第六人民医院安徽医院、上海曙光医院安徽医院、上海市第一人民医院蚌埠医院、复旦大学附属儿科医院安徽医院、上海仁济医院安徽医院和北京安贞医院安徽医院。
另据了解,优化后的政策还涉及待遇调整。参保群众罹患“省内大病无异地”试点病种的,在试点医疗机构就医时,不受医保转诊转院备案规定限制,享受参保地市属三级医疗机构起付线、报销比例等医保待遇。为充分发挥试点医院专科特色,试点病种与试点医疗机构仍然实行对应政策,如新增的上海第六人民医院安徽医院,只针对“垂体腺瘤”这一病种实行“省内大病无异地”。
延伸阅读
“省内大病无异地”政策是安徽省医保局为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推出的一项惠民政策。简单来说,就是参保群众在患有特定大病时,选择在省内试点医疗机构就医,可以享受与参保地市属三级医疗机构相同的医保报销待遇,不再受转诊备案的限制,也不需要提高起付线或降低报销比例。